屏東電話總機,殺2女友還能教化? 恐怖情人免死,門禁系統,考勤系統,警示器,HD攝影機,門口機
一月 28, 2016 in 未分類
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恐怖情人吳敏誠曾因細故殺死前女友,他服刑3年半獲假釋出獄後,另與安親班老師黃瓊瑤交往,他因不滿對方要求分手,7年前當街槍殺黃女,高院及二次更審都將他判死,但更三審卻認為,吳男有教化可能,且犯後有悔意,昨日依殺人罪將他改判無期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吳敏誠在23年前持刀殺死婚外情對象,但因符合自首減刑規定,僅入監3年半就假釋出獄,他後來與黃女交往,2009年底黃女要求分手,他竟持自製鋼筆手槍,前往黃任職的安親班,在門口槍殺黃女致死。
士林地檢原本起訴吳男只求處無期徒刑,士院也依檢方求刑,判被告無期徒刑,但後來因家屬請求,檢方上訴改求處死刑,高院歷經更審,三次審理過程中,合議庭共有9名法官,都認為吳男草菅人命,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,判他死刑。
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,正巧4年前終審開始採生死辯新制,吳敏誠的上訴案,也成為我國最高法院公開審理死刑案的首例;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,原審沒有經量刑調查,檢視吳是否情可憫恕,就將他判死,違反正當法律程序,撤銷死刑判決、發回高院。
更三審囑託台大心理系對吳男進行鑑定,發現吳具有高度矯治可能,再犯風險率不高,吳男也賠償死者兒子220萬元,死者家屬也不再堅持將吳判死,合議庭認為,吳敏誠尚無必須剝奪其生命,處以死刑的情況,因而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