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前鎮監控系統,被捕後…女友到警局「求婚」,孝親安全,百萬高清,區域網路,弱電系統,工程,整合,安裝,維修,IP CAM,器材經銷,系統整合,設計規劃,施工安裝,防假車禍,徵信蒐證,紅外線,catch快取,錄影回放,現場鑑定,海闊實業
九月 18, 2014 in 屏東監視器, 新聞分享, 高雄監視器
「你這下少說被關十幾年,我們母子倆沒名沒分怎麼辦?」陳姓男子前天攜毒被捕, 還被查出四條通緝案在身,同居女友聞訊抱著未滿周歲兒子趕到派出所,拿出預先填好的結婚申請書,要男子被關前先簽字。陳猶豫一下簽了,但戶政人員表示這樣還不算數。
陳嫌前天傍晚從蘆洲區中山二路一家洗車場旁防火巷走出,恰巧警方巡邏經過,陳嫌拔腿就跑,雙方在馬路中央扭打,隨後支援警力抵達,逮捕陳帶回派出所。警方查出他因毒品、侵占三案遭通緝。
深夜十一點多,陳嫌同居女友抱著兩人所生的六個月大兒子趕到派出所,拿出預先填好資料的結婚申請書,催促他簽名,陳嫌猶豫著。
員警看不下去,「你販毒至少判刑十幾年,人家女孩子都不在意了,你還猶豫什麼?」陳嫌說:「我是怕耽誤到她的青春。」隨後提筆簽名,和女友抱在一起落淚。警方偵訊後將他押解歸案。
淡水區戶政課長曾議萱說,結婚須準備當事人雙方、兩名證人簽名的結婚書約,且兩人須親自到戶政所辦理,只有雙方簽名的結婚約書還不算數。若其中一方無法到場辦理,可提出申請,由戶政人員陪同前往指定地點(看守所也可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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